第十一章 唯手熟尔

  杨楼街上,百宝斋下。

  曹大官人捂着额头看向上方的窗口。来了后基本上每天一次意外,他都快习惯了。

  “公子...你没事吧?”

  百宝斋二层小楼上,女子依在窗前,掩着嘴唇满眼慌乱。

  他见不是刺客,稍微松了口气,摆了摆手:“没事,以后小心点。”

  揉着发疼脑壳,他瞧向那女子,忽然又觉得不对劲。

  这场景...咋和潘金莲初遇西门庆一模一样!

  抬头仔细打量,还真是个姿色不错的女人,他抬了抬眉毛开口问道:“姑娘,你不会叫金莲吧?”

  窗边的女子一愣,不明所以歉意摇头:“小女子姓苏名香凝,并非公子所说的人。”

  曹华松了口气,从地上捡起木棍,用力抛了上去:“你差点把我吓死,高空坠物很危险的,要是砸到西门庆你可有的罪受..”

  “小苏!”

  正说话间,一阵愤怒的娇呵声传来。

  与人吵架一肚子火的沈雨,转眼瞧见自家姐妹被人调笑,气冲冲的走到窗户下方仰头道:“你进去,这书生不是好人,小心被他骗了。”

  苏香凝冲着曹华歉意一笑,便关上了窗户。

  曹华倒是满脸无辜,受伤的可是他!

  他还没原形毕露,什么叫不是好人?

  沈雨插着小腰,如同泼妇一般,气冲冲的道:“你这书生想做甚?这可是我百宝斋的地盘,知道我爹是谁嘛?”

  我那知道你爹是谁,总不能是沈万三吧!

  心里这么想,他表情却是彬彬有礼撒开折扇,露出四个大字,歉意道:“姑娘误会了,苏某只是好奇,过来看一看。”

  沈雨微微蹙眉,盯着折扇上四个大字,表情十分古怪,目光越来越凶狠。

  他低头看了一眼,却见折扇上‘为所欲为’四个大字极为显眼。

  额...拿反了。

  他连忙把扇子收起来,讪笑道:“圣人云:其身正,不令而行,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做事要按心中所想,我苏太白寒窗十年,‘为,所欲为’四字,乃立身之本..”

  “行了行了!”

  沈雨最怕遇到满口大道理的穷酸书生,只觉头皮发麻,挥了挥袖子:“本姑娘烦着,琢磨你的豆花铺子去。”

  他有模有样行了个书生礼,转身告辞。

  百宝斋外,听到话语的李雅,此时却走了过来接过话头:“兄台此言有礼,商贾之家当以诚为本,这百宝斋开门做生意,却做着昧良心的事,实在愧对圣人教诲。”

  “姓李的,你有完没完?”

  沈雨气的不轻,被逮住往死里咬,换谁也会恼火。她气冲冲道:“我退你银钱便是,如此咄咄逼人,算什么男人。”

  李雅轻轻摇头:“本公子不缺银子,这簪子不用你退,便当我花钱买了个教训。”

  这是认死了要让百宝斋丢人。

  沈雨心思百转,咬了咬牙道:“你既然觉得簪子有问题又不愿意退,按规矩给你修缮好便是,有什么大不了的。”

  李雅闻言笑意更甚。修好?玉器这东西若是能修,传国玉玺何必用黄金补个角。

  “好,你要是能将这玉簪多出来的一点抹掉,我便承认是无理取闹。要是弄巧成拙,那就别怪我嘴毒,大家都是做生意的,要经得起批评。”

  李雅不是没脑子的人,话很直白却没有半点问题,谁让百宝斋理亏在先。

  沈雨哼了一声,拿着木盒便回到了铺子里。

  曹华倒是对这怎么修缮颇有兴趣,跟着一对夫人小姐混进铺子,伸着脖子打量。

  百宝斋是个大铺子,里面的管事正焦头烂额与退货的大家闺秀解释,伙计从后方找来了工匠。

  工匠五十来岁,头发花白穿着贵气,被称为‘吴巧手’,是沈家手艺最好的匠人。

  沈雨小声与吴巧手说了几句,他便接过玉簪仔细打量。

  不出所有人的预料,哪怕是以手艺出神入化闻名的吴巧手,也是没办法修补。玉器不是金银器,毁了便是毁了,除了削去一层没有办法恢复刻痕。玉簪本就纤细,再削去一层就成了针。

  沈雨脸色铁青,在杨楼街开铺子靠的就是名气,来往达官显贵不缺银子,若是修不好被李雅拿去大肆宣扬,还有谁愿意到她的铺子里买首饰。

  可被人抓了把柄,连家里最好的工匠都没办法,她又能如何。想了想还是压下火气,准备赔李雅一大笔银子了事。

  “沈姑娘,能不能给我看下?”

  便在此时,一个声音传来。

  众人偏头看去,一个白袍八字胡的书生,笑眯眯的走到了跟前。

  沈雨皱了皱:“你一个书生,能看出什么?”

  同为读书人,李雅以为是来助阵的,便含笑道:“沈掌柜,开门做生意还有不让人看的道理?”

  沈雨被这句话怼的够呛,犹豫稍许,还是把玉簪递给了曹华。

  曹华拿再手上随意打量,不由皱眉,用料尚可,细看做工确实粗糙。他冲着站在旁边的老工匠勾了勾手指:“借刻刀一用。”

  吴巧手是行家,从持簪的动作便瞧出是匠人的架势,只有工匠才会刻意握住没有花纹的位置,以便观摩和精修。

  反正是一根废簪子,吴巧手没有迟疑,把纤细刻刀递了出去。

  沈雨脸色一沉,还想说什么,却见面前的白衣书生都没仔细打量,便用刻刀一顿操作。

  “你做什么!”

  沈雨本就有气,顿时急了,想要抬手制止,却被身旁的老人拦住。

  众人不明所以,吴巧手却是满眼惊讶。

  一般来说雕刻玉器,特别是轻巧物件,必然要先固定好才下刀。这个白衣书生,却是一手持刻刀,一手持玉簪,手指轻轻旋转,刻刀在玉簪上游走不停。

  两只手同时移动,却稳的令人发指。

  这不亚于在大浪孤舟之上作画,身随大浪起伏,稍微一点颠簸不同步,便能让整福画卷出现瑕疵。

  李雅和几个朋友本来只是看戏,此时也察觉不对,这小书生竟然还是个行家。

  碍于工匠规矩几人都没有凑近,以免磕碰导致意外。倒是在场的小姐夫人们不明所以,好奇盯着那古怪书生。

  片刻后,已经可以看到玉簪上的浅浅纹路,是一朵朵牡丹花,串联在一起。

  沈雨愣了好久才反应过来,小声问道:“吴伯,他在刻什么?”

  吴巧手目不转睛盯着书生的手法,良久长声感叹:“刻什么不重要,从头到尾一气呵成,没几十年浸淫练出来。”

  “嗯?”

  沈雨皱了皱眉头,仔细打量,才发现那个书生竟然从头到现在没停过手,巴掌长的纤细玉簪几乎布满花瓣纹路,依然显得游刃有余。

  这是人?

  几个做珠宝生意的行家,此时也看出门道,李雅满眼错愕,没想到还能遇上这种能工巧匠。

  不过他也有些奇怪,工匠靠手艺吃饭,年纪越大的匠人地位越高,没有常年累月的沉淀不可能有这般手艺。这个白衣书生虽然有两撇胡子,但看起来不过二十上下,难不成从娘胎里还是练的?

  这便体现出了穿越客的优势。

  曹华握刻刀的时间可远不止二十年,哪怕最后事业有成生意做大,出于爱好也没丢下这吃饭的本事。

  不过毕竟不是自己的身体,还没熟悉力道和手指尺寸,如同带着厚重皮手套干活很别扭,换做以前,这种没啥技术含量仅凭经验的活儿,他闭着眼睛仅凭感觉都能刻好。

  片刻后,曹华收起刻刀,来回打量几眼,仍觉得不满意,偏头轻笑道:“手生,只能刻成这样,你们看看。”

  几个人凑上来,吴巧手接过,旋转上下仔细打量,良久没有说话。

  沈雨眯着眼仔细瞧了半天,才发现从‘潤’字多出来的那一刀为开头,在玉簪上挽出数十朵花瓣,花瓣彼此位置大小不同,但花瓣形状和边沿弧度都是一模一样,与那十四个小字融为一体浑然天成。

  这等手艺,用巧夺天工来形容也不为过。

  吴巧手自认花些心思,可以做到不相上下,但他绝不敢说能信手拈来。一刀下去化腐朽为神奇,直接让废簪子挑不出半点毛病比店里卖的更加精美,需要的可不止是手法,还有自身对珠宝首饰的理解。

  换在现代,这个叫‘美学与设计能力’。

  沈雨观摩许久才回过神来,惊喜交加望向那含笑挑眉的白衣书生:“你是什么人?”

  “哈哈哈..”

  曹华发出一声自以为很强者的笑声,撒开折扇,上书四个大字:

  我是好人!

  之后,便潇洒大步离去,留个众人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。

  围观的小姐夫人,惊叹与他的手艺之余,也是莫名其妙,小声嘀咕:

  “长的挺俊俏,就是人傻乎乎的...”

  踏出门槛的曹大官人一个趔趄,连忙正衣冠,风度翩翩的走了出去。

  “快,拦住那个书生,别让他跑了。”

  沈雨那里能让到嘴的财神爷飞了,这么好的工匠可是千金难求,若是请回铺子当个主刀,不愁没法把生意做到宫里去。

  吩咐完伙计,沈雨拿着簪子递给李雅:“给你,现在你要还能挑出毛病,我认。”

  李雅接过玉簪,上下打量几眼,浑然天成,连原本的瑕疵都成了妙笔生花,确实没什么毛病。

  “算你运气好,不过毕竟不是你家做的,以后还是不要急功近利,再被无心之人找到毛病,这百宝斋的招牌怕是真要砸了。”

  话落,李雅便带着几个朋友离开了百宝斋。

  沈雨气的牙痒痒,连忙让管事把昨晚赶工出来的簪子下了柜台,一件件仔细检查。

  街道上。

  李雅面色阴沉,唤过来随行小厮,吩咐道:“去找刚才那个书生,不管用什么方法也要找到请回我李家的铺子。”

  小斯连忙点头,犹豫少许,又问道:“少爷,若是已经有主家,请不回来?”

  李雅脸色一冷:“在京都,还没有我李雅不敢得罪的人,请不回来就绑回来,一个工匠罢了,等知道汴京的水深水浅,自然会识相。”

  汴京的水,很深!

  李家能把生意做到宫里,背景自不用说,他作为李家的长房嫡子,可不是一个珠宝匠能得罪的。

  小斯连连点头,眼中显出阴狠之色,小跑离开了街道。

  于此同时,‘京都太岁’曹华,正心满意足的哼着‘卡路里’,行走在春红柳绿的小道上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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