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九十二章解决争斗

  头狼开始进退两难,不知道自己保存实力是放弃进攻,还是不顾一切的把这群野马给撕成碎片,强攻的话损失太大,事情的发展出乎自己的意料,受伤的野马没能成为狼群进攻的破绽。顶点

  “嗷呜!”头狼忽然仰天长啸,这次头狼没再待着不动,第一个领头窜了出去,目标直指白马,狼群纷纷长啸应和,紧紧跟着头狼的脚步,对野马群发起强攻。

  这次有更多的野狼被野马一头撞飞,上一次的进攻已经让一半的野狼受伤,身体的灵活性大打折扣,不过野狼竟是凶性大发,丝毫不顾及同类的伤亡,疯狂的对野马发起攻击,死命的撕咬着野马。

  看着激烈的战况,方云大为不解,刚刚野狼一击不中立即退走,现在却是丝毫不顾及伤亡,大有跟野马群同归于尽的意思,这完全不符合狼群的习性啊。

  狼群捕猎食物时,经常是把群居动物给驱赶奔跑着,集中力量围捕落单的猎物,狼捕食鹿时,就采取多路追击的方法,当鹿在奔跑中遇到障碍物不得不转弯的时候,位于两侧的狼正好包抄上来,即使鹿的奔跑速度比狼快,也难逃狼群的追捕。

  狼群战术,猛虎怕群狼。嗜血成性的狼群令自然界里所有的庞然大物不寒而栗。在它们的轮番围攻下,即使百兽之王也难以幸免于难。

  从没听说过狼群和别的大型动物群强攻的事情,不但是狼群今天的反应让反应大跌眼镜。就是野马群的反应也让反应大为不解。

  马群的威力在于奔跑,狂奔的野马群,简直就是所向披靡,无论什么猛兽挡在眼前,都是一把撞飞,直接踩成肉泥,就是老虎狮子遇到了也得落荒而逃,此时竟然会放弃自己的长处,围成一圈和狼群硬拼,实在是让方云费解得很。

  不过仔细观察了会。方云就不觉得奇怪了。被围住圈子里的小马,超过一半都受了伤,几匹母马也受伤了,最严重的后腿被撕咬了一大块肉。连骨头都露出来了。

  别的野马虽然可以通过奔跑甩开狼群。但是这些受伤的马肯定完蛋了。如果放弃这些受伤的小马和母马,它们将全部丧生狼吻之下。

  离这里的东方五十里处,显然是野马群和狼群上一个交战地点。草地上躺着三大俩小五匹血淋淋的马尸,边上同样躺着几只血肉模糊的狼尸,更主要的一具狼尸边上的三只死去的小狼崽,这才是狼群发狂的原因。

  狼成群生活,雌雄性分为不同等级,占统治地位的雄狼和雌狼随心所欲进行繁殖,处于低下地位的个体则不能自由选择。而且狼通常倾向单一配偶。成偶的狼只要配偶还在,绝大多数会终生相伴。

  很显然,死去的母狼和小狼崽正是头狼的老婆孩子,也不知道什么原因,竟然死在野马群的践踏下。

  难怪头狼会这么疯狂,不惜一切的指挥狼群强攻野马群,换成方云会更疯狂,打不过也要操着刀和仇家拼命,实在不行就绑着炸.药和仇家同归于尽,而野马群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老婆孩子,这还真是不死不休的局面。

  这时头狼和白马也分出了胜负,头狼高大狡诈,动作非常灵活,但也许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,竟然强攻神骏的白马,几次猛扑都被白马灵活的躲过,虽然也闪过白马的冲撞和踢踏,最后一个失误,被白马一个后蹄踢给踢中浪头。

  虽然都是狼是铜头铁尾豆腐腰,但是白马后蹄踢力量何其强大,头狼被一脚踢飞五六米远,好不容易挣扎着爬起来,却像喝醉了酒一样摇摇晃晃,站都站不稳,最后还是摇晃着脑袋扑通一声,不甘的倒在地上。

  白马兴奋的嘶鸣一声,急速的窜到头狼面前,两只前蹄高高扬起,对准头狼脑袋就准备踏下,这一下下去,头狼绝对死得不能再死了,只要头狼死了,剩下的狼群就会惊慌逃离,野马群的危险也就解开了。

  一道身影突然出现在白马和头狼中间,手一抬,白马高高扬起的前蹄竟是踏不下去了,看着轻轻抓住自己前蹄的身影,白马身上的毛发差点竖起,直觉告诉它,眼前这个身影非常可怕,可怕到自己根本产生不了反抗的心思。

  知道了野马和狼群的恩怨,方云自然不会坐视双方出什么问题,不管谁对谁错,总归都是为了自己的后代,单凭这点,方云也不会让双方再受到伤害。

  只要没死,方云就能让受伤的野狼和野马重新活蹦乱跳,方云这次可是下了大力气,回春丹每个受伤的全部喂下一颗,元力不要钱一般输入它们体内,十分钟后,如果不是草地上的一滩滩血迹,根本看不出这里曾经发生你死我活的厮杀。

  自从方云出现后,不管凶残狡猾的狼群,还是桀骜不驯的野马,统统呆在原地不敢动弹,两眼恐惧的看着方云,虽然感觉方云身上有股让它们忍不住亲近的气息,还是对方云的畏惧占了上风。

  大自然优胜劣汰下来的动物,对危险有着非常强烈的直觉,而方云在它们眼里,无疑是一个非常非常危险的存在。

  直到方云帮狼群和野马治疗好了伤势,野马和狼群眼里的恐惧才消退,换上了感激的眼神,却是还不敢向方云表示亲昵。

  几匹小马却是没了这个顾忌,屁颠屁颠的围着方云打转,不时打个轻快的响鼻,小脑袋伸进方云怀里拱着,亲昵得不行,从方云身上,小马们感到非常舒服的气息,让它们忍不住想要亲近。

  陪着小马亲昵了一会,方云看向默默的站在一边的头狼,轻轻的叹了口气,今天的事情说不上谁对谁错,天知道野马群是怎么会接近狼窝的,还一举踩死母狼和狼崽子,不过这只头狼,也算是一只有情有义的公狼了。

  指指东边的方向,方云也不管头狼能不能听懂他的话,开口说道:“这事就这么算了吧,双方都有损失。以后你带着你的狼群往东方去,不许再回来寻仇。”

  “嗷呜!”头狼默默的盯着方云看了一会,仰头长啸一声,声音里充满不甘和无奈,顿时引起狼群一阵狼嚎声,啸声停下,头狼悲愤的看了一眼野马群,纵身往东方飞奔而去,不一会消失在夜色当中,狼群连忙紧紧跟上头狼的脚步,不一会就跑得干干净净。

  野马群里的天马一共四匹,方云选了那匹白色天马,和一匹火红色的天马,还有一匹小白马,看样子是一家三口,危险解除了,凑在不时轻轻碰碰脑袋,一副亲昵的样子。

  拍了拍白马,让它带着老婆孩子站到自己身后去,换成别的人类,白马早就一蹄子伺候上了,对于方云却不敢丝毫的反抗,反而欢喜得很,颠颠跑到方云身后,呼噜噜的欢快打着响鼻。

  人类选择骏马乘骑,骏马何尝又不是想给自己挑选一个厉害的主人,越是神骏的宝马,就越难驯服,就是这个道理,只有你的实力得到它的认可,它才会认你为主,方云毫无疑问的非常强大的主人。

  一指西方,方云对野马群剩下的两匹天马中,那匹黑马说道:“以后你就是马群的头马了,带着你的族人往西方去,也不要再回来了,免得以后碰上那群野狼。”

  马群咴咴的嘶鸣着,在黑马的带领下,不舍的看了眼上任头马,似乎跟白马夫妻告别,迈动步子向西方奔跑,最后汇成一道洪流,轰隆隆的驶向远方。

  野马群里还有两匹天马,虽然比起白马和火红马差了些,但是也足够保护野马群不受猛兽欺负了,只要不是今天这样被伤马和小马拖累,再加上狼群的合围,草原上还真没什么猛兽可以留下它们。

  方云却是不知道,自己输入狼群和野马体内的元力,给这片草原的牧民带去多大的震撼,东方一群牛犊子大的狼王称王称霸,威猛霸道,西边一群野马竟然全部都是千里马,尤其是带头的两匹天马,更是让看见的牧民磕头崇拜,一致称为神马。

  方云这才静下心来仔细打量两匹天马,古人有一种观点叫“在天莫如龙,在地莫如马”,将马与龙摆在同一地位,区别只是一个在天上,一个在地上。而至今流行的“是马三分龙”的民谚,也是受到了“龙马”观念的影响。

  白马通体上下,一色雪白,没有半根杂色,头稍小而长,骨骼轮廓分明,眼睛大、圆润饱满有光泽,体型流畅,充满了力量美。从头到尾巴俩米多长,蹄至脊背高达一米五多,跟三国演义中,赵云的爱骑夜照玉狮子颇有几分相似。

  火红马比白马体型稍微娇小些,一色火红,同样没有半根杂色,远远看着,就想一团跳动的火焰,小白马完全继承了父亲的优良血统,长大后同样是一匹神骏宝马。

  “哈哈哈……”方云笑得无比爽快,虽然不懂相马,拿着拉克申教的一点相马知识往上一套,所有宝马应该具有的优点,三匹马全部具备了,再不懂也知道自己这次捡到宝了。(未完待续。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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