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【猛虎下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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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“赵无恤2014”坚持打赏,不胜感激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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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乌丸人的混乱之状尽收马悍眼里,他知道,收官的时候到了。

  先牵着乌丸人的鼻子跑一圈,等到人马俱疲时,再冲进沙碛地,籍烟尘杀伤敌骑,借沙石削磨马蹄,最后故意奔突乱石山,引敌入彀。这就是马悍制定的一整套对付乌丸骑兵的战术,充分利用了地形与新型马具,最终形成己方的优势。现在,到了最后一击的时刻。

  “重骑兵,着甲!”

  随着马悍一声令下,一群身材高大,膀大腰圆的壮汉,从骑兵队中奔出,飞快集合。随即有同伴拉过十余匹驮马,将其背上的重物卸下,打开,竟是一副副铠甲。然后一一取出头盔、顿项、披膊、环臂、胸甲、胫甲、甲裙等等,为十余个壮汉穿戴起来。

  “重骑兵,上马!”

  半炷香后,马悍再度发令,此时连他在内,十三个全身披厚铠,外罩厚毡,头戴铁兜鍪,脸覆面甲,止露双眼的重甲骑士,在同伴的扶持下一齐认镫上马。这些骑士的武器与寻常弓骑兵或轻骑兵不同,人手一根沉重的狼牙棒或铁流星,鞍后还配有刀斧殳等副武器,骑乘较寻常马匹更为高大健硕的骏马。每匹骏马皆有面帘、当胸、后搭等生牛皮制成的马铠。

  十二副皮革嵌铁的重铠及马铠,十二匹负重力强劲的骏马,九具铁流星,三具包铁狼牙棒,这就是集整个汉戈部的财力物力,勉强凑成的重装备。十二个重骑兵,有的是身高八尺的壮汉,有的是腰大十围的健儿,这些人射技平平,但胜在力大,骑术也相当出色,正是重骑兵的最好人选。

  马悍的铠甲是早先缴获的鱼鳞甲,护防力自不待言,此刻再罩上一件厚厚的皮毡,对刀枪箭矢的防护力进一步提高。不过,他手持的武器有点特殊,是一把类似西方骑枪的超级骑枪。

  之所以说类似西方骑枪,是因为有三个特征:一是枪杆前半截呈圆锥形,由粗渐细,是西式典型的伞形枪;二是有圆形护手,枪尾有铁锥配重;三是枪头并不尖锐,而是一个拳头形的铁质突出物。这些都是西式骑枪的特征。

  之所以说超级骑枪,不仅因为沉重,更是因为枪身极长,甚至比张飞的丈八铁矛还长——长度达到五米,也就是汉代的两丈,至于重量更是达到六十多斤。这么长、这么重的超级骑枪,纵然在这个英雄倍出、猛将如云的三国时代,也没几个人能使得动——而拥有一只机械臂的马悍,必是其中之一。

  这就是马悍为自己量身定做的骑战武器。经过生死逃杀的磨砺,他的骑战能力已经突飞猛进,但对上像赵云这样的勇将,依然没把握。你一个才练骑战数月的人,如何比得上练了十几年、靠这个吃饭的三国猛人?既然如此,不如扬长避短,发挥自己的长项。马悍的长项是什么?自然是机械之力了。

  单论力量,这时代的猛将再牛,也没法以血肉之躯与马悍的钢铁属性相比。那么在骑战中,就要淋漓尽致地将这一个优势全力发挥出来。

  超级骑枪的重量,不是问题;长度所造成的坠力,不是问题;对战马的重压,也因为银箭的神骏,不成问题。当这所有一切都不成问题时,一杆令人望而生畏的重型骑枪——霸王枪,横空出世。

  骑战,真正能够体现一寸长一寸强,若你的兵器比对手长一尺,而且还能运用自如,你的胜率最起码多三成。这或许也是张飞能够纵横捭阖的一个重要原因,不过,现在有比他更**的人与枪出现了。

  正策马来回奔驰,指挥汉戈骑兵射击的乌追,看着部帅一十三重骑那甲光耀日、威风凛凛的骑影,既兴奋又有些许担心,催马近前道:“部帅,重骑虽猛,但人马实在太少,还是让属下以弓矢破之吧。”

  马悍正将一面赤红色的大旗系于重型骑枪上,其上用金黄颜色的丝线,绣着一条张牙舞爪、奋力挣断锁链的黄龙,这就是汉戈部的旗帜“金龙破锁旗”。

  马悍听出了乌追的担忧,却坚定摇头:“不成!欲破敌骑,除了不断以弓矢削弱混乱,还必须出动重骑,行致命一击,否则无法真正击破敌骑。一十三骑,少是少了点,但以敌军之颓势,未必没有赢的机会。”

  说罢面罩一合,长枪一竖,巨枪耸立,大旗飞扬,象是一根小型的桅杆。

  “重骑兵,出击!”

  十三重骑排成一个前锐后丰的锋矢队型,以猎猎飞扬的金龙破锁旗为箭头,挟奔雷之势,如离弦之箭,居高临下,向因心疼战马,正弃骑就步的乌丸人迅猛冲击。

  重骑一出,汉戈骑兵的箭雨戛然而止。

  乌丸人大概从未见过如此武装到牙齿的重装骑兵,一个个看得呆了,惊恐之下,纷纷举弓将箭矢射向这些重装骑兵。

  一阵阵噼噼啪啪异响,那些青铜箭头或熟铁箭头被铁盔弹厚甲得四下乱飞,有弓力强劲的箭矢射穿厚毡、钻破皮甲,却最终动能耗尽,插在重骑兵的甲毡上。不过短短数息,几乎每一个重骑兵浑身上下,抱括战马,都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,看上去如刺猬一般,好不吓人,却也仅仅是吓人而已。

  好,射够了是吧?哪就轮到我们发威了!

  嘭!冲在最前的马悍最先触敌,霸王枪一挺,一个慌乱欲挡的乌丸人刀被撞飞,胸口被撞得塌陷,仰面张口喷出带血的破碎内脏,肉葫芦似地跌飞数丈,骨碌碌滚下山坡。

  几乎不分先后,又一个乌丸人被重枪撞飞,脑袋像砸烂的西瓜。

  这就是马悍使用钝形枪头而不是锐形枪头的原因,无论是快马的俯冲动能,还是马悍机械臂的恐怖巨力,只要枪尖击中敌躯,非死即残,百分百丧失战斗力。如果枪头是尖锐的,一击之下,入体过深,拔出来都费事,并且粘稠的血迹也会影响到马悍的发挥。而钝形枪头就完全没有这种不便,一击毙敌,一沾即走,挥一挥大旗,不沾染一滴鲜血……

  跟在马悍身后的重骑兵,除了三个骑士自持臂力,使用狼牙棒这种专用的以骑破步的凶器外,其余九个骑士使用的全是铁流星,也就是铁制流星锤。这种铁料十足的流星锤,链粗如指,锤大如拳,盘旋挥舞,基本上是擦着即伤,磕着重创,一砸就是一个坑,不死都难。最适宜在乱战中使用。

  一杆重型巨枪开路,三根狼牙棒上下翻飞,九枚铁流星呼呼飞舞,一十三骑如一艘巨型舰艇,碾过人潮,翻犁出一片片血浪。

  砰砰噗噗,硬物与躯体冲撞声不绝于耳。马悍纵骑如飞,一路横冲直撞,所有挡在前进路线上的乌丸人,不管是步卒还是骑兵,全被放风筝。许多乌丸人都是被捅飞到半空时才来得及发出惨叫,这凄厉的叫声常常从乌丸步卒的头顶飞过,随即重重坠地声戛然而止。

  乌丸人终于知道害怕了,远远见到龙旗赤影,便抱头鼠蹿,四下奔逃。

  乌追见此情景,喜不自胜,立即把握战机,挥骑缓缓压上。汉戈骑兵的箭雨又开始挥洒,箭矢不绝,将本已胆寒的乌丸人杀得满山乱窜、遗尸遍野。

  马悍并未四下追击,而是保持直冲方向不变,他的目标,就是山坡下那个被三重护卫牢牢环护着的暴跳主将——普弗卢。

  普弗卢的确在暴跳,额头青筋毕露,眼角高高扯起。怎都想不到,敌人不过才十三骑,就算盔甲穿好点,战马雄壮点,怎么就能将自己的几百骑步兵冲得一塌糊涂?但不管他想没想明白,那十三个煞星已笔直朝他冲过来。距离拉近,普弗卢才看清为首骑士所持那杆(粗)长得吓人的超级重枪。

  普弗卢看得呆了,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武器——一柄三尺环首刀。就用这柄三尺刀,去迎战那杆超长巨枪?用菊花都能猜出是什么结果。

  “上!上!快截下这群该死的铁甲怪兽!”一向自诩勇士的普弗卢,瞳孔也因恐惧而缩成针尖。

  普弗卢的护卫纷纷收弓拔刀,套上臂盾,夹马驰出,合围汉戈重骑。

  普弗卢所率五百乌丸骑兵中,真正的精锐就是他的五十骑牙帐护卫。这是他在成年之后,自立别部时,父王交给他的老底子。而且近十年来,他又注入了不少新血,牙帐护卫的战斗力一直保持不坠。

  大多数乌丸骑兵只着简陋的皮甲,或干脆无甲,刀弓也多为自制,质量参差不齐,有的甚至没有马鞍,只垫块厚毡。唯有牙帐护卫皮甲簇新,鞍辔齐备,刀斧枪弓均为制式,箭镞为铁制,还配有骑兵圆盾,装备不可谓不精良。但这一切,在马悍眼里,与纸糊无异。

  嘭嘭嘭!重枪过处,枪尖染赤,尽管多了一重盾牌的防御,依旧改变不了乌丸人被震得口吐鲜血、臂骨尽折而坠马的结局。

  一个、两个、三个、四个……一连放了七个乌丸护卫骑兵的风筝,马悍如下山猛虎的冲势才算耗尽。而此时,挡在前面的只剩下两个乌丸护卫,其余护卫尽数被十二汉戈重骑或痛击或隔绝于两侧,救援不及。

  踢掉这两个拦路石,前面,就是普弗卢那愤怒中夹杂着惊恐的眼睛。

  这时候,马悍下山的冲势与战马高速奔驰的动能,已因七连击而消耗殆尽,速度放缓。那两个乌丸护卫本已被马悍的绝杀震骇,内心正煎熬着要不要上前送死?此时一看机会来了,当即挥刀挺矛夹马合击。

  对付这种双人或者多人合击,马悍也自有一套破解之术,右臂夹枪不变,左手从马后鞍旁的革囊里顺出一根四尺长的投枪。枪杆粗若鸡蛋,枪头长达半尺,沉重坠手。这种重型投枪,堪称中短距离破甲凶器,就算是防护卫最好的明光铠都挡不了。

  呼!投枪出手,一乌丸护卫左胸贯穿,发出撕裂的惨叫,象块石头一样重重坠地,失去主人的战马长嘶跑开,只留下一地血腥。

  另一个乌丸护卫惊骇之下,勒缰掉头欲逃。马悍双足一夹马腹,银箭感应到主人意志,猛然发力,追上敌骑。根本无须战马冲势,机械臂一屈一弹,几千斤的推力带动重枪重重撞击在那乌丸护卫的后背。

  喀啦爆响,脊柱碎裂,铁拳型的枪头甚至将后背钻出了一个血窟窿。乌丸护卫连惨叫声都发不出,象团烂肉一样叭唧拍在地上。

  马悍将面罩一推,露出真容,长枪一指:“普弗卢,趁我没出手之前,伏地投降,否则一击之下,生死由天不由人!”

  普弗卢只做了一个动作,把刀盾往地上一扔,伏鞍狂逃。

  马悍顿枪于地,伸手抚着满身是汗的银箭鬃毛,并未追击。以他所披重甲,加上马力耗尽,已不可能追得上一只破了胆的兔子,也没必要追,因为,他赢了。

  乌丸人本已被汉戈弓骑的箭雨射杀得溃不成军,再加上重骑血腥翻犁,更是心胆俱丧,主将普弗卢一逃,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
  远远看着小支山下狼奔豕突的乌丸人,阎柔与他的三十余从骑脸上的表情象刚刚挨了三十记耳光。沉默,窒息般地沉默。

  良久,阎柔才闷闷地吐出一口浊气,叹道:“当年蓟侯公孙瓒为涿县尉时,率数十骑外出巡边,遭遇数百鲜卑骑兵。蓟侯退至空亭对随行队伍言道‘如不主动进攻必将被杀’。遂执长矛策马带队冲杀鲜卑人,遍体披创,杀伤数十。鲜卑人以此为戒,再不敢轻易越进关塞。如今这位汉戈部帅马悍,骁勇犹胜当年蓟侯,其部骑卒精锐亦在幽州兵之上。看来这漠北之地,又多了一位白马悍将了。”

  阎柔只是概叹,而乌丸人则是欲哭无泪。由于马匹多数伤蹄,乌丸人连游牧民族最拿手的“胜则蜂聚,败则鸟散”这一最令汉王朝无可奈何的惯用逃窜大招都使不出来,一一被汉戈骑兵追及,绝望地看着越来越大的箭矢……

  乌丸人溃败得比当日濡水之畔的鲜卑人更惨。鲜卑人玩单挑,好歹还能全军而退,而乌丸人玩群殴,最终的结果,是全军覆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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