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四章 【公孙康,戴好头盔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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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步云峰,辽口第一高峰,海拔上千米,山势险峻,杉松密布,丛林幽深,野兽出没,终年云雾缭绕,便是当地猎户或樵夫,都不敢深入其间。而此时这座人烟罕至的深山老林里,却出现一支多达三千人的搜捕大军,目标,自然就是白狼城守马悍!

  公孙康亲率五百骑追杀马悍,距离最近的一次,只有百余步。但公孙康很快就后悔自己追得太近,那个人的箭术,或者说是鲜卑人的魔弓太可怕了。如果不是扈从及时组成肉墙,以身奋挡,他的人头早就成为那个人腰间的纪念品了。

  已经近在咫尺,就这么眼睁睁看着那个人逍遥逃进大山,试想公孙康如何能甘心?但四五百骑,封堵一下路口还可以,想在这莽莽群山里搜索十几个人,洗洗睡吧。

  公孙康当即向襄平求援,同时以辽东骑都尉的身份,向辽口附近的两个县城:汶县与安市,抽调兵丁役夫青壮,参与搜捕。

  五日之后,襄平援兵抵达,全为步卒,共有三个曲,约一千二百人。加上公孙康四百余骑,及两县支援人力千余,合计三千人马。这三千人马不是用来作战的,其中真正有战斗力的,不足千人,其余的都是辅兵杂役,甚至普通百姓。他们要做的就是寻找与发现,然后报告,剿杀由八百精锐步骑来完成。

  三千人马的给养,俱由两县负责,同时公孙康也开出了巨额赏格:杀敌一人,赏十金,晋一爵(民爵);擒敌一人,赏二十金,晋两爵,赐宅第一间,上田十亩。然后是重头戏,但凡擒杀敌酋马悍者,死活不论,均赏千金。若是平民,此前不论何爵,均晋为公乘(民爵最高一级)。若是军兵,晋三爵,升两级,赐宅第一幢,上田十顷。

  在如此巨赏刺激之下,无论官兵百姓,都红了眼,甚至连附近初时逃避征召的一些猎户采药人都加入进来。

  即便如此,三千人扔进莽莽丛林里,依然连个泡都不会冒。所以搜索了整整十天,一无所获,最好的一次,就是一支三十人的步卒搜索队,在山间与对方两名狼骑遭遇。一番厮杀后,对方遁逃,其中一人背部受伤。

  当然,在向搜索队宣布这个好消息时,公孙康不会说自家三十人的搜索小队,在这短短的冲突里,死伤了八人。

  尽管与巨赏擦肩而过,但这件事对所有的搜索人员而言,都如同打了鸡血,人人亢奋,一扫连日颓势,搜索的劲头也大了许多。

  便如此刻,一支二十人组成的搜索队,竟深入到一座此前尚未有人踏足的绝岭。这是一支武器配备齐全的辽东步军,领队是一个队率。他们之所以来到此处,远因是前几日被发现的两名敌人便出现在此附近,而近因则是因为队里有一名猎户向导,在追寻途中发现有异常踪迹,故此一路带领这支小队追到此处。

  时近正午,饥肠辘辘,搜索队找了一处靠近溪水的缓坡,洗脸的洗脸,拾柴的拾柴,烧水的烧水,准备热一热干粮。现在算是战时,按规定是可以一日三餐的。

  水差不多烧开时,队率游目四顾,忽道:“吴正与黎俭呢?”

  有人答道:“他们入林子里拾柴了。”

  “去了多久?”

  “呃,好象很久了……”

  队率脸色大变,脱口惊呼:“快取兵器,聚拢警戒!”

  仿佛是为他这一句话做注解,林中突然飞出一蓬箭矢,嗤嗤连响,瞬间射倒七八人。

  搜索队一阵大乱,陶罐打翻,沸水浇火,滋滋响声中,灰烟蒸腾。士卒们在气雾中胡乱奔跑,哪里还顾得上聚拢警戒。

  队率恨恨一跺脚,拔腿狂奔,边跑边从腰间扯下一个牛角号,凑到嘴边呜呜吹响。这是警讯,也是求援。

  这队率颇有经验,他是绕着树干呈之字形奔跑。身后连续飞来几箭,或是射中树干,或是落空。

  前面是一条深沟,沟的那边是杂树与灌木丛,只要钻进林子里,就安全了。

  队率脚步不停,鸣号不止,奔近沟前,纵身一跃——

  咻!

  一声刺破空气的急剧尖啸自身后传来,一箭穿透队率后脑,从嘴巴穿出,击飞牛角,更将其若大身躯带飞向前,笃地生生钉死在前方一棵大树上……

  “城守当真射技如神,天下间怕是再无比肩。”

  林子里涌出十余狼骑战士,望着百步外那钉在树干的尸体,无不赞叹。

  “拽几句文就学人拍马屁了?”马悍从林中闪出,轻拂血弓,正色道,“别说那号称‘飞将’的吕布,就算是太史司马的箭术,也比我只强不弱。世间善射者不和凡几,你们不要坐井观天,小瞧天下英雄。”

  众狼骑战士诺诺而应。

  “百息之内,必须打扫完战场并撤离,行动。”

  马悍跃过深沟,来到那队率尸体前,将其身上的斫刀弓箭腰囊等物取下。游击战最关键的就是物资的补给,马悍在十天前已从管亥那里得到足够支持半个月的给养与军需,但在没有后援的情况下,物资多多益善。

  很快,在规定的时间内,狼骑战士清扫完毕,向马悍报告:“禀城守,击杀十七人,逃走三人。”

  马悍一直在用热源扫描观察方圆一公里内情况,闻报随手向左侧一片灌木丛一指:“那里还有一个,去两个人清理掉。”

  两名狼骑战士一人拔刀在前,一人引弓在后,果然在城守指点处将一人揪出,随即大声禀报:“禀城守,是一个向导,自称是猎户。”

  向导么,那就更留不得了。马悍刚要举手示意砍了,天空中突然传来一声长唳。众人不约而同抬头——鹰,是信鹰!

  马悍看完鹰信,纵声大笑,随即来到那钉身尸体的大树前,伸出右手食指,刷刷刷在树干上写下一行字。旋即向麾下一挥手:“走!”

  “城守,这个猎户……”没有得到明确指示,狼骑战士是不敢自作主张的。

  马悍扭头看了那面如土色,哀声求饶的猎户一眼,目光闪动,似有所悟。少倾,脸上露出一抹莫测的笑意,摆摆手:“放他走。”

  马悍一行刚消失在林中不过半刻,四面八方就涌现了大量辽东军。再过一会,连公孙康都出现了。

  望着一地狼藉的尸体,公孙康脸上很不好看,待看到那队率骇人的死状时,脸色更是难看。而当他在扈从的指引下,看到树干上那一行字时,表情更是只能用狰狞来形容。

  树干上刻着“公孙康,戴好头盔”,对比一旁那被一箭穿脑钉挂树上的尸体,其意不言自明。

  正当公孙康愤怒如狂之时,有麾下前来报告一个好消息:“长公子,有一个幸存的猎户向导,他说看到了马逆离开的方向,他知道那通向何处。”

  公孙康转怒为喜,急问:“他说通向何处?”

  “一座绝岭,无处可逃的绝岭!”

  ……

  四月初九,布下天罗地网,苦苦搜捕了整整十日的公孙康,终于在这一天得到了回报——白狼城守马悍与他的十四狼骑,全部被包围在步云峰西侧一座陡峭的绝岭之上。

  公孙康亲自坐镇,动用上千役夫,在山下建营寨挖壕沟设路障,同时将分散各处的所有搜索队全部调回来。三千人马,齐聚绝岭之下,团团包围。无论怎么看,这一次马悍都是插翅难逃了。

  次日一早,公孙康先是派人上山劝降。使者很快回来,带回的口讯是:“人来齐没有?来齐就可以受死了!”

  “将死之徒,也发梦呓。”公孙康冷笑,旋即发动进攻。在两个时辰之内,先后发动六次攻击。由于山势陡峭,可供通行的山道很少,一次可投放的兵力,最多不过数十人。结果每次都是去多少死多少,有去无回。六次进攻,损失兵力超过二百人。

  公孙康暴跳如雷,却毫无办法,最后只得听从麾下建议,围而不攻,以时间换人命,活活困死敌人。搜杀区区十数敌,竟如此旷日持久,在君父面前算丢尽颜面了,但公孙康真没什么好办法。尤其在这个时候,麾下还有胡人士兵暗暗流传三年前鲜卑大人轲比能,也是率好几千骑追杀此君,最后竟然大败,自己也被冷箭重伤,更一把火烧掉了其牙帐,至今还没缓过气来。

  公孙康一面严禁流言,一面暗暗加强自身防卫,打定主意打死也不出现在马悍面前二百步之内。同时做好防火灭火的警戒,尤其要加强夜间巡逻。

  只是,马悍会让他安安心心过一夜吗?

  黄昏时分,当辽东军正忙忙碌碌建帐筑营埋锅造饭之时,不知谁无意识一抬头,顿时目瞪口呆。他的同伴讶然推了推,正想说什么,下意识顺其目光看去,瞬时如中定身法,呆若木鸡。

  山道上不知何时,竟出现十余人,正冷冷向他们盯来。

  “敌袭!敌袭!”

  辽东军营一片混乱,许多劳累了一天的士卒与役夫,才刚端上饭碗,闻声一个个跳起,丢下木碗,打翻陶釜,拿起兵器,乱哄哄涌向营门。

  山道大石顶上,马悍背弓负箭,抱臂而立,冷冷看着山下乱哄哄局面,身后树林里,十余狼骑战士的身影若隐若现。

  很快,公孙康在重重大盾与肉墙保护下,出现在山下,保持二百步以上距离,命人传话:“马惊龙,你是来投降么?”

  马悍淡淡道:“我是来让你看一出好戏的。”

  “什么好戏?”公孙康隐隐感觉不妙,但一时又想不出有什么不对。

  马悍不说话,只动作——搭箭引弓,斜指向天。

  公孙康立即让左右层叠大盾,护住头顶。

  咻——

  一箭冲霄,尖啸十里,不是锋矢,是鸣镝!

  随着这一声响彻山谷的鸣镝,一连串闷雷远远传来。

  辽东军面面相觑,黄昏残阳,睛空万里,哪来的打雷?很快,有见识的脸色大变,这哪是打雷,明明是无数战马的铁蹄轰鸣,方向,居然是大营后方。而辽东军的大营初建,还没空在后方竖栅挖壕……

  任是天下至强的军队,若在毫无防备之下,被敌骑从后方发动突袭,没有不败的。辽东军充其量不过二流,而他们的主将连三流都勉强,下场不问可知。

  山谷道上,丛林之中,涌现无数旌旗,分别写着“管”“夏侯”“周”“裴”等旗号。最大一杆旆旗,上书“太史”,与之交相辉映的,是一面碧眸森森的白狼猎头大旗。

  太史慈及三千白狼步骑大军,终于在马悍规定的时间内赶到了,他们的到来,预示了这支杂牌辽东军的覆灭。

  乱军之中,失去扈从保护的公孙康,成为马悍首个猎杀目标——马悍连珠三箭,两箭射偏,伤及旁敌;第三箭,正中目标,将二百步外的公孙康贯脑而毙。

  在一片狼藉的战场上,马悍率众缓步而行,走到公孙康尸身前,俯身取下其头盔,屈指敲了敲,感受坚革之下薄薄的铁质,摇摇头:“公孙康啊公孙康,看来教你断句的老师死得太早,我不是早就警告你了么——戴,好头盔!”R11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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