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四章 刺杀经过

  原来整个计划是这样的:中军升帐议事所讨论的战术问题,其中有一条就是要利用天气、利用蜀中和南中人适应潮湿、适应狂风暴雨和丛林气候的长处,趁着恶劣天气对敌不利,摸过去杀他个措手不及。刘谌于把这种袭营和刺杀猎手任务结合到了一起。

  议军会议完了的第二天,早晨起来艳阳高照,等一会儿,天气就十分的炎热,到了晌午时分,这种热变成了闷热,因为半丝风都没有,每一个人都大汗淋漓。

  “暴雨将至!大将军,我们一起策划一次袭营如何?”刘谌对姜维道。

  “是啊,殿下这么焖,绝对是暴雨要来了!趁着暴雨,确实可以袭营!那就准备一下,殿下认为哪位将军最合适?”

  “这一次要打得猛烈,打的混乱,所以孤认为还是赵广将军去为好!”

  于是就有了前面那次暴雨中的奔袭!

  当然袭营杀敌不是主要任务,主要的任务就是趁乱把人带进去。

  所以赵广从一开始就打得极其猛烈,趁敌人还没反应过来,一路直接杀透!

  等赵广快要杀到中军大帐的时候,司马亮等一干将领,这才组织起了有效的抵抗。

  暴雨如注,雷声滚滚,狂风肆虐,大雨中四处都飞着血花,血很快把地上的雨水染红了,一时间形成了一幕十分诡异的画面,就像所有的人站在血海里打仗一样,这种画面让每个人都惊恐不已。

  但有几个人是十分冷静的,他们周边都有好手护着,蓝光闪闪的宝刀,在迅速的收割着人头,对于这几个冷静的人,腾出了宝贵的观察时间。

  这几个冷静的人当中,有一个人就是小灵狐,还有一个就是当初刺杀过刘谌的那个刺客!

  他果真带着刘谌的刺客,反过来刺杀他的主子了。一个绝望了却没胆子自杀的人,就只能选择去窝囊的活着,只能选择把良心完完整整的出卖掉,然后找一种寄托,找一种方式麻痹自己,在沉沦中度完余生。

  这个刺客就是选择了刘谌所给予他的财富——那两个翡翠荷叶盏。他希望用这两个东西给自己换来无尽的财富,然后去挥霍这些财富,在酒桶中,在女人堆里,在声色犬马中,完全的麻痹自己,度完余生。

  所以,他带着小灵狐等人,来刺杀扶风王司马亮和监军羊祜。

  “果然正如南安王殿下所说,这些狗杂种将军待在一起,穿戴着几乎一样的铠甲头盔,确实认不出来他们谁是谁呀,每个人都在说话,都在乱糟糟的指挥……谁是司马亮?只给我!”小灵狐问那刺客道。

  “就是那个花白山羊胡子的,你看他一言不发,就只在那里端端的站着看着!”

  “你带路,我们在敌营里杀一通,让我熟悉一下这里的布置!”

  “诺!”

  赵广当然是受了刘谌嘱咐的,他接受的军令就是刺客走哪里,他们跟哪里,直到刺客发出可以撤军的信号,再由他负责把带出去的人带尽量多带回来一些就成了。

  所以所有袭营的汉军,看似没头苍蝇一般,在敌军大营杀了一通。

  赵广一直观察,直到那个叫小灵狐的,忽然不见了,原本分布在他周围负责保护的那些好手悄然散开,融入了整个大军当中。

  于是赵广下达了撤军的命令。

  从头至尾没有看到羊祜,所以小灵狐就决定只刺杀司马亮,他的记性很好,身材瘦小,耐力十分强大,确实是一个善于潜伏的好料子。

  孙蝶培训了好一批人,单单就只选中了小灵狐,当然去的时候是多去了几个,以防止万一有人意外牺牲,还可以有人顶替。

  幸而小灵狐运气很好,没有发生什么意外,他做好了观察,就悄悄地找地方藏了起来。

  按照约定保护他们的那些好手就散了。于是赵广就下令撤军。

  刘谌真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,他没有对刺杀他的那个刺客食言,真的让人保护着他,把他从这种乱局中又带了回去。

  晋军的这座大营,是扎在一个村落中的,为了防止火攻,也为了减少探子刺客的藏身之处,他们砍光了这里所有的树木,拆光了所有的民居,把这些都用作木材照明做饭烧掉了。

  他们是为了取水方便才选择扎营在这里的,当然不会损坏这里的水井。

  这里的井水清甜甘洌,生喝感觉十分甘美,所以司马亮选择在一口井旁搭建了一个普通的营帐,由于蜀中十分的热,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从这水井里打一桶水上来,直接咣咣的喝一气。

  司马亮并不想到中军大帐旁边,自己的休憩营帐去睡觉,这一直命令人打扫,夜间的时候也点着灯,而且在周边布置了机关消息,为的就是把刺客吸引过去送死。

  自己却躲在一个谁也不会在意的营帐里逍遥的度日!

  幸亏小灵狐是个胆大心细的家伙,他日间潜藏在井里,夜间会悄悄的溜出来观察!

  这家伙走路不会发出丝毫的声音,猫在一个地方,也可以丝毫不动,跟猫似的。所以夜间他在营帐间穿梭,竟没有人发现他。

  他却发现了司马亮的秘密,甚至观察司马亮,摸清了他的生活规律,然后才下手。

  到了第三日,小灵狐布囊中的最后一块牛肉干也被他吃了下去。当然这牛肉干已经不能叫做牛肉干了,已经被水泡得发胀,吃起来没有丝毫的味道。

  但是这最后一块吃下去,今后就没得吃了,所以任务必须在现在完成,他总不能眼睁睁的饿死在这里!

  这座大营吃的东西比命还金贵,自己要弄到吃的可并没有那么容易。

  小灵狐穿的衣服,是刘谌设计出来的迷彩服,当然并不是他所熟悉的那种迷彩服,因为这年头还没有这样先进的印染技术,小灵狐穿的迷彩服,其实是用各种偏绿颜色的布条缝上去的,布条还索索溜溜的吊在身上,看上去感觉他长了一身毛。

  就这种衣服加上小巧的小灵狐,趴在草丛里,一动不动的时候,夜间是很难被人发现的。

  小灵狐就这样趴在司马亮那个普通营帐后面的草丛中,他听见了那些伺候司马亮的亲兵的话,说是弓弩营的陈将军用缴获蜀汉军队的硬弩,射杀了一只野猪,请扶风王去去吃。

  小灵狐觉得机会来了,他于是找个机会,悄悄的潜进了这座普通的营帐,趴在了床底下。

  这座营帐里的灯没有熄,大概是要等着扶风王回来,这也正好,免得点了火被人发现。

  小灵狐正思考着要如何安装南安王殿下交给他的这个雷呢,原本想着把触发的线装在被子上,或者装在水壶上,但是一想,万一这种东西伺候他的人先碰了,炸死的,岂不是伺候他的亲兵?

  这个时候他就摸到了床底下的夜壶,闻到了一股骚味,小灵狐正想一脚把他踢开,又怕弄出响动,被人发现,但转念一想,他就狂喜了。

  夜壶这个东西,伺候他的人只有早上拿起来去倒一下,刷一遍,现在是晚上,能用它的人只有司马亮一个人了。所以把触发机关的丝线绑在这个夜壶上是最好的选择,司马亮死定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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