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 自杀的警官

  调查组深入调查后,很快就发现,詹金斯警探的自杀其实早有征兆,只是没人想到他会突然自杀而已。

  在出事之前的几个月,詹金斯警探的精神状态,就已经非常不好了,表现得异常烦躁和低落,有时会莫名其妙的发脾气,他的身体、精神都很憔悴。

  他会经常接到匿名电话,多数时候就被他直接挂掉,但有时他也会关上门,在自己的办公室,对着电话大声咆哮。

  他的妻子也说,家里经常三更半夜响起电话,詹金斯开始用工作原因进行解释,后来则说是有人在做恶作剧,不要她担心,但是,他的精神状态确实是越来越糟糕了。

  在他家的后院里,调查组发现了一只铁桶,里面有焚烧过的痕迹,根据余下的灰烬,判断燃烧的是一些纸张和照片,问过他妻子和孩子,确认是詹金斯警督自己焚烧的,最关键的是,家属在整理詹金斯的遗物时,发现了一封寄给他的信件,拆开看后,里面是血债血偿等红色彩笔写的大字。

  警方的调查最后没有结果,也没有进行存档,但结论其实很明显,詹金斯一定是做了什么亏心事,被其他人知道了,然后威胁骚扰他,最后把他逼得自杀了。

  这个结论对警方来说很不光彩,所以就没有公布,他们也找不到幕后操纵一切的人,最后只能不了了之。”

  林德在解释说明的过程中,引导着乔治和埃里克继续前行,他们一行人顺着胡同穿过铁路线,前面已经是一片稀疏的小树林。

  “恐吓信件上的字呢,信封呢,检验后都没有结果?”乔治停下脚步,向四周打量着问道。

  “没有,信封和信纸都没有发现指纹,李斯特警督特别说明了,包括信封里面和邮票下面,他都仔细检查过,也都没有任何发现,那个幕后的人,实在是非常小心谨慎,血债血偿的那些字,是没有笔迹检测可言的,因为是画出来的大字,是先使用铅笔和作图工具画好线,然后用红色彩笔填涂进去的。

  信封上的地址和收件人姓名那些字,都是打字机打印后粘贴上去的,而且只发现了这么一封信,看邮寄的日期,是他自杀的前一天寄出去的;之后,凶手可能发现他已经自杀了,就再没有寄出了,而之前的恐吓信件,估计都被詹金斯警督自己烧掉了。”林德耸肩后说道。

  乔治问:“打到警局的电话,都没有录音?”

  林德说:“没有,詹金斯警探显然不想让人知道这件事的,所以对话时都是背着其它人,连他妻子儿女也不知道。”

  乔治又问:“血债血偿的含义呢,没有顺着这个字面意思查下去?他应该杀不了几个人吧,总能找到关联的人。”

  林德点头同意后,继续说:“嗯,没错,后来调查组的主要调查方向,就集中在这几个字上面,詹金斯警探过去办的案子,都被调查组一一复查了。

  但是,他当警察已经很多年,又多在重案部门的行动队,被他逮捕的人很多,关在监狱内的囚犯有病死的、出意外死的或者斗殴死的,有被判绞刑的,另外,他自己开枪击毙过2个罪犯,这个范围太大了,最后的调查结果,还是找不到那个在幕后的人,幸运的是,李斯特警督保留了当时的调查记录。

  我就是看到他的亲笔记录,又做了一些补充调查后,才觉得诡异的,要是这都是简·雷诺兹做的,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她,她简直不是人。”

  说到这里时,他有些激动,又有些不安,手有些抖的点了一根烟,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激动的,也许两者都有,乔治就感觉非常冷,但是,他和埃里克都没有打扰他,直到他情绪平复后才继续道:

  “詹金斯警探枪杀的两个人,其中一个年轻人,死亡时年龄只有19岁,叫约翰·特里,是因为拒捕和持枪袭击警察,被詹金斯警探当场击毙的。

  我要事先说明,我能注意到他的存在,是因为我们先假定了简·雷诺兹是罪犯,是从结果往前推,而不是李斯特警督的调查分析,有什么大的纰漏。”

  乔治点了点头,挥手示意他明白这个道理,请他继续说。

  林德向远处张望了下,然后用夹着香烟的右手,指着3点钟的前方说道:

  “约翰·特里的家和简的家很近,过了这片小树林就能看到,发现了特里这个人之后,于是我找到当时的邻居们询问,证明他们之间确实认识。

  而且,在简没上护校之前的一段时间,她也是当时人们常说的,那种所谓坏孩子,就是年轻男女聚在一起,在街上抽烟、跳舞,骑着自行车到处乱跑,四处拍照的那种。

  所以,他们不但认识,而且年龄也相同,在简16岁左右的时候,两个人的关系还不错,据说后来也有联系,不过简上护校后,就不和这些孩子们一起玩了。

  那么,我只能假设,约翰·特里就是血债血偿这四个字中,所意指的那个对象,他是被詹金斯警督故意杀害的,这是谋杀,简则是那个为朋友报仇,逼死詹金斯警督的幕后人。

  顺着这个思路,我开始调查约翰·特里的过去,和那件导致他死亡的案件,他上完中学后就没读书了,变成了一个无业游民,也是东区警局的常客,是没犯过大罪,但是打架斗殴等小毛病,非常多的那种小混混。

  理论上说,他这种低级的小混混,是做不了詹金斯抓捕他时,所破获的那起案子的,关于这点,我特意问过李斯特警督,他没正面回答,但是他说,当时在约翰·特里的家中,确实发现了一部分赃物和现金,上面都找到了他的指纹,也有证据表明,他最近一段时间开销大增,有突然多出的财源。

  所以,表面上的证据,其实是很确凿的,但是,又确实没找到其它同案犯。

  嗯,先要说这到底是什么案子,在大约13年前,当时发生了一系列的入室盗窃案,都是趁着主人不在家时行窃的,被盗的家庭也都是富人。

  作案时,会将家里的财物洗劫一空,有价值的东西都不会放过,根据现场痕迹,警察认为是团伙作案。

  这件案子后来突然闹得很大,因为最后一家失窃的男主人,他意外回家时,恰好碰到正在盗窃的人,被歹徒现场用枪杀死了,他是一个旅居英国的德国人,他的家属通过德国使馆抗议,警局当时非常狼狈,就在报纸上发布了悬赏。

  之后不久的一个晚上,警局的另一位侦探得到线人举报,举报的就是特里,所以,多位警探立即突袭了约翰·特里的家,当时他的家里没有人,但是在他的卧室里,找到了部分被盗的赃物和现金。

  这个线报本身没有问题,线人举报时说的,就是特里最近突然很有钱,看到报纸上的悬赏才报案,后来补充调查时,又有一些证人,证明了特里最近确实花钱大手大脚。

  而在一个小时之后,警方四处搜捕特里时,詹金斯和他的拍档,来到特里经常出没的这个酒吧,然后在人群中发现了他,特里从酒吧后门跑出去,在酒吧的后巷里,被詹金斯警督现场击毙,尸体旁有手枪,手枪经过检测后,有特里的指纹,也正是那把杀死德国人的凶器。

  也正是因为这个案子,詹金斯受到上级的表彰,不久就成为总督察,并被任命为东区分局的凶杀组队长。”

  “这个案子本身有什么疑点么?是什么让你怀疑的?”

  乔治这时插话问道,他紧了紧大衣和围脖,在这空旷的地方吹风久了,越来越冷啊。

  “有,如果先假设詹金斯是在谋杀约翰·特里,那确实也是讲得通的,首先是他拍档的证词。

  他描述的事情过程是,两个人进去酒吧的时候,因为是酒吧晚上营业的高峰期,里面消费的客人很多,他开始根本没看到特里,而是听到詹金斯大喊了一声“特里”,然后就看见一个背影,向通往后门的甬道跑去。

  等他反应过来,挤开挡路的人群,再跟上去的时候,还没追出后门就听到枪声,詹金斯已经在后巷里连开3枪,现场击毙了约翰·特里,枪声和他之后亲眼看见尸体,有大约二三十秒的空白,所以在理论上讲,枪击现场是没有目击证人的。

  其次,酒吧里有人说,特里之前醉酒的很厉害,我不禁有些怀疑,他听到詹金斯的喊声就跑,反应实在太快了,甚至超过前来抓捕他的警探,而且他在喝酒后,是否还能这么敏捷,跑的这么快?

  另外是特里死亡的位置,虽然是在后巷里,可是,他是死在垃圾桶的侧面墙边,也就是说,他跑出酒吧的后门,越过那几个垃圾桶的时候,没有直线继续向前跑,反而是选择躲在垃圾桶后。

  按照詹金斯的说法,是特里躲在那里掏枪,指向他时被他开枪击毙,这么说当然有可能,但是,感觉有点不符合疑犯逃跑的常理,而且,约翰·特里随身带着杀过人的手枪,却不把它提前处置了,也很有问题。

  最关键的是,詹金斯侦探的现场处置让人怀疑,酒吧人那么多,他发现特里后,没有先和同伴沟通就大喊,这很异常,不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警察做出来的。

  而且还有一点,您看一下,这是我画的酒吧现场的简图,那条甬道通向后门,但是在走廊里还有卫生间,储物室等房间,如果他们是在做戏,是完全可以做到的。

  所以,如果这是谋杀,那么就是策划周密,需要严格按照时间执行,且多人合谋的谋杀。

  首先确定了这个晚上,特里正在酒吧喝酒,然后有人去电话举报特里,而且是故意不找詹金斯举报的,

  否则,最后杀人和得到线报是一个人,容易引起怀疑,这时在警局内有值班警探,其实,詹金斯警探当时也在警局,他本身也参加了对特里家的突袭。

  因为是警局非常重视的杀人重案,警方接到线报后,一定会立即行动,在他的家里不会发现特里,而会发现事先放入的贼赃和现金,然后顺理成章的,詹金斯带人到酒吧搜索特里。

  这时,他的同伙,开始把酒醉和吃了迷幻药的特里放到后巷,有几个大垃圾桶的遮挡,也不会被人意外看到,即使看到,也只会以为是某个醉鬼或者流浪汉,没有人会去管的,最后,在他身边放下有特里指纹的手枪。

  然后,同伙就躲在甬道旁,穿着和特里类似的衣服和帽子,等詹金斯进来大喊特里后,就开始转身跑,然后没有出后门,而是直接躲进卫生间。

  詹金斯则视而不见的,快步追出后门去,不停留直接来到后巷垃圾桶旁,杀掉本来就倚靠在那里的特里,很有可能,在酒吧里还有人负责掩护,挡住他拍档的前进路线,只要稍微阻碍一下就可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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