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天生神力,拜师童渊

  “枪神童渊?好是好,可人家鼎鼎大名,名震天下,岂是你父亲我区区一县令所能够请动的?你还是放弃吧!”公孙瓒听到童渊之名后,心中一动,但随即一阵黯然,在他眼中,拜师童渊,难于上青天。

  “请?父亲差矣!似此等人物,岂能靠三言两语而请动?以孩儿之意,欲亲往常山拜之为师!”,公孙续稚嫩的小脸上挂着与年龄不符的严肃,但眼神中,却透露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坚定,那并不是属于一个三岁孩童的坚毅,可惜,公孙瓒并未发现。也许,就算发现,公孙瓒也未必会在意,这么长时间,公孙一家已经习惯了公孙续的妖孽。

  “胡闹!你年不多三岁,稚儿一个,怎可远行!”公孙瓒愤然制止。

  被拒绝是意料之中的事情,所以公孙续丝毫不在意,神色不变,平静反驳,声音稚嫩,但言语庄重,“男儿生来便应安社稷、立功名,岂可为区区小难所阻?”

  “吾闻父亲幼时因祖母受族中轻视而奋发图强,后又得外祖父赏识,勤耕谦恭,好学知进,又忠义双全,因护送义祖父而举孝廉,征乌桓,讨鲜卑,数次置之死地而后生,因功而迁任县令!”

  或是公孙续稚嫩的声音说出如此一番极具见解的话颇具感染力,或是勾起了公孙瓒的回忆,公孙瓒愣愣看着公孙续,眼中目光涣散,精神恍惚,若有所思。见公孙瓒陷入回忆,公孙续端着严肃的小脸,继续鼓动,“吾虽年幼,但亦向往父亲之功名,而吾公孙家,既非世家,亦非望族,并不能保孩儿锦绣前程,既如此,孩儿又怎可效仿千金之子,坐不垂堂?”

  “况今日儿为拜师而行,不是像父亲一样率军讨敌,不过初次离家,并无性命之忧,又有何不可?”

  公孙续知道这一番言语可能有些过了,不像是三四岁孩童能说出的话,即使是神童也较为牵强。但为了能拜师童渊,近水楼台得赵云,公孙续也顾不得其他了。

  “涿县至常山,不过四百余里,快马半日可达,沿途又无流匪亡命之徒,路途平安,父有何担心?”

  “况父为涿县令,手下又岂无能人?遣三五心腹之人,沿途护送孩儿入常山,平安即回,有何不可!”

  公孙瓒双眼瞳孔逐渐凝聚,由呆滞变得炯炯有神,惊愕,惊奇以及惊喜的看着公孙续,其目光,如同饿狼看羔羊,饿汉望美食,令公孙续心中发毛。公孙瓒自然不知公孙续心中感受,神情激动,身子微抖,突然间猛地伸出双手,抓住公孙续的双肩,一双大手几乎将公孙续的小肩膀包了起来,神情激动道,“吾儿,此番话何人教你?”

  “儿自想起,无人教也!”公孙续愣愣答道,明亮的眼睛快速转动着,思衬接下来该如何应对公孙瓒。

  但公孙瓒却双手稳稳抓着公孙续,面色潮红,双目之中,红丝满布,两行热泪自面颊滚滚而下,整个人状若疯癫,扬天大笑,“吾儿不凡!吾儿不凡!上天待吾不薄,吾死而无憾矣!死而无憾矣!”

  即使已经逐渐习惯了公孙续的妖孽,但当公孙续说出这一番话之后,公孙瓒依旧难掩心中激动,得子如此,父复何求?

  “父亲,男儿当带三尺剑,立不世之功,创千秋之名,功未成名未就,岂可轻言生死?!”

  “哈哈!吾儿言之有理!你一区区三尺孩童便有如此志向,为父岂能落后?”公孙瓒猛地擦掉眼泪,回身抱起公孙续,豪情高声道,“走!去和你母亲商量商量!”

  公孙续翻个白眼,心中暗道,那你和我啰嗦个屁,妻管严一个还搁我这装大尾巴狼!

  两年来,公孙续真正从这里感受到家的感觉,公孙瓒完全没有古时人视女人如衣服的特性,起码对母亲侯夫人没有,二人甚是恩爱,甚至公孙瓒对于侯夫人可谓是百般顺从,丝毫没有一个县令的威风。而侯夫人,温婉贤淑,知书达理,当真贤内助,对公孙续更是无微不至,体贴非常。

  父子二人与侯夫人商量足足两个时辰,在侯夫人心痛流泪,怀抱公孙续不断轻抚,公孙瓒垂头丧气,目不敢视,在要求公孙续每月至少两封家书,若条件允许,两月必回一次之后,终于含泪答应父子二人的请求,允许公孙续三天之后,启程前往常山。公孙瓒,则被要求亲去挑选心腹十人,护送公孙续入常山。

  于是,剩下两天,侯夫人寸步不离的跟着公孙续,时不时掉掉泪,时不时抚摸抚摸公孙续。一个成熟的灵魂,面对这种情况,虽然让公孙续很是尴尬,但也心中感动,这种前世不曾体会到的母子亲情,就像蜜一样,沁入心中,沁入灵魂,令人欲罢不能。所以,公孙续难得的流露出一丝儿童天性,腻歪在母亲怀中。

  而公孙瓒,则慎之又慎的挑选了十名忠心耿耿,身手过人的心腹,由侯老太守府中心腹,管家侯伯之子,侯方带队。侯方颇具勇武,虽非一二流武将,但寻常十来个大汉也近不得其身,又有军中十数百战精锐相随,公孙瓒和侯夫人倒也安心,不担心公孙续途中有失。

  三天后,公孙续在公孙瓒的鼓励目光以及侯夫人的泪光中,公孙续努力控制住不愿离开母亲的心情,为了未来的活路,为了未来的公孙天下,毅然启程前往常山。

  常山距离涿县约有四百多里,一路上,在公孙续不断催促中,一行人仅用了两天的时间便进入了常山地界。

  事先,公孙瓒便遣人打听,知晓童渊就住在房子县的赞皇山上,赞皇山在县西南二十里,高百丈余,周时,周穆王时伐逆战胜於此,封为赞皇山,后隧驻跸坛山,刻“吉日癸巳”四字与石崖,为千古绝笔。公孙续认为,童渊住在此,未尝没有“大丈夫立于世,当名垂千古”之意。否则,如果真为隐士,完全可以居于深山老林,隐姓埋名,而不是如现在这般居名山,授名徒。

  不过想来也是,古往今来只有隐姓埋名的名士,哪有隐姓埋名的武人。武人不如名士般饱读诗书,性格悠然,超然世外,看破红尘,而多是一腔热血,渴望征战沙场,建功立业。如三国辽东大侠王越,便一心求官,只想将一身武艺卖与帝王家,只可惜一直未能如意,最终郁郁而终。

  想到此,公孙续平静的心不由微微跳动,王越,就是公孙续这一世第一个想要收服的人,若能得王越相助,公孙续想要建立的第一个势力便能够水到渠成,否则,依旧需要伺机潜伏,等待时机,虽不至于打乱公孙续的部署,但也会有失先机。

  再说童渊,生不逢时,其出生时,天下太平,即使偶有动乱,朝廷现有将领便可一力平之,平民出身的将领根本无门而入。而童渊身怀绝技,必是心高气傲之人,怎么可能会甘心久居人下,于是便有可能准备将自己的绝技传授下去,让自己的徒弟帮助自己实现自己的梦想。而同样,如果徒弟能够建功立业,身为师傅然也就水涨船高。

  公孙续暗暗捏了捏拳头,巨大的力量将细嫩的手指捏的通红,已展现一丝俊俏的小脸上充满了坚毅,无论童渊怎么想,不管是为了百鸟朝凤枪这门绝技,还是赵云这个千古大将,自己都要拜入童渊门下。

  也直至此刻,公孙续方觉得,自己真正开始融入这个时代,也开始为了自己在这个时代的立足而开始奋斗。

  行在苍莽坎坷的道路上,感受着这个时代的微风,小小的公孙续抬起头,望着幽蓝深邃的天空,心中豪情顿生。

  相信不管未来如何,这天下,必有我一席之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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