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邺城,这里原是袁绍都城,曹操在建安九年夺取邺城后,为了便于控制河北,遂迁都于邺城。
不仅将汉帝和朝廷百官迁来邺城,同时丞相府和很多重要大臣的府邸也一并迁来,使邺城的重要性一跃超过了同为都城许昌。
此时已是四月上旬,曹操率二十万大军远征乌桓,已出发一月有余,邺城便由其长子曹丕率五万军镇守。
邺城号称河北第一大城,城池周长四十余里,有人口三十余万,北靠漳水,土地肥沃,农业十分发达。
经过数年的战后恢复,邺城也渐渐恢复了往昔繁荣的商业,南北商人往来,络绎不绝,各种南北货堆积如山。
这天下午,一支由十几人组成的商队沿着宽敞的官道向邺城南门而来,商队牵着百余匹骡马,满载着大包小包的货物,在邺城,这样的商队只能算中等,每天都有很多支出现。
商队为首两人骑马在前方而行,一人年纪稍大,体型瘦长,皮肤微黑,另一人则十分年轻,二十余岁。
这两人年长者正是做客江夏的袁绍主簿李孚,他在邺郡呆了数年,对这里非常熟悉,所以刘璟命他为领队。
另一人是江夏长史府从事刘敏,刘先之侄,为人细心稳健,颇有胆色,刘璟对他十分器重,为了锻炼他的能力,便命他为副领队,一同前来邺城。
他们乔装为一队南阳郡商人,满载着从荆襄买来的楚锦,这种锦缎古朴大气,在许都上层社会极受欢迎,在邺城也能卖个好价。
当然,他们的真正任务,是将贾诩的老母妻儿转运回江夏,按照任务的重要性排序,这次任务被定为甲一,也就是极其重要。
在江夏军的卷宗记录中,把徐庶母亲接到江夏,确定的重要性是甲二,现在为一个曹操谋士贾诩的家人,居然要执行最高等级任务,这着实让刘敏不解。
一个贾诩难道比徐长史还重要吗?这几天刘敏总在想这个问题,百思不得其解。
旁边的李孚也在想自己的心思,他心中也同样充满疑问,不过他的疑问不是贾诩,而是他自己,他没有想到刘璟竟然让他来执行这个任务,固然是因为他熟悉邺城,在这边有一定的人脉。
或许他可以认为是一种帮忙,但李孚还是觉得心中怪异,从临行时刘璟的吩咐和接受任务的过程,根本没有一点帮忙的意思,刘璟完全是把他当做下属来看待。
可是他当初和刘璟约好,必须是袁尚、袁熙兄弟死去,他才会效忠江夏,现在显然条件还没有成立,难道刘璟已经忘记了这个约定?
可经历了这一个月的相处,尤其和廖化的转战,让李孚有了新的感悟,他对刘璟了解不多,但他却很了解廖化,文武双全,胆识过人而不失谨慎,是一个难得的将才,据说廖化还是出身黄巾军。
更重要是刘璟几乎把所有骑兵都交给了他,廖化完全是大权在握,如果廖化愿意,他可以带着这支骑兵去投降曹操,从而获得高官厚禄,但廖化压根就没有这个想法,他对刘璟忠心耿耿星空第一纨绔全文阅读。
正是这种信任和忠诚使这支骑兵发挥出了极大威力,这让李孚感叹不已,相比之下,袁氏兄弟互相猜忌,争权夺利,最后被曹操各个击破,河北败亡,有因必有果,就算他再跟随袁氏兄弟,他还可能有前途吗?
李孚心中已经动摇,他就像后世一个参加实习的员工,当实习期满后,他已经对这个事业产生了认同感。
也正是这种认同感,使李孚在接受邺城任务时,并没有拒绝,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接受下来。
“李掌柜,到城门了!”
一名伙计的提醒,使李孚也沉思中醒悟过来,他回头吩咐手下,“尽量少说话,一切由我来应付。”
手下大多是南方人,一开口便会引人注意,商队很快到了城门口,有士兵在执勤盘查,一般的菜农、单身商人、挑夫或者老弱妇孺都不会过问,但像他们这样,有近二十人,又有百匹健骡,肯定要被盘查。
李孚很清楚,一般五人以上要盘查,二十人以上就要被带去衙门专门询问,所以他只带十八人进城,另外还有三十余人留在城外。
“你们是哪里来的商人?”离城门还有三十步,一名军官老远便走上来问道。
“我们是从南阳过来,运点货物来赚点小钱。”
李孚笑容可掬,说着和军官同样的口音,说话间,一小锭黄金已迅速塞入军官手中,约重五六两,旁边刘敏看得很清楚,脸顿时红了。
军官立刻眉开眼笑,拍了拍货物,“兄弟不错嘛!居然弄楚锦来卖,这东西最近卖得很火,南阳那边听说在开战啊!”
“开战归开战,生意还得做不是,否则大家都喝西北风了。”
“倒也是,兄弟走南闯北,看来是明白人。”
李孚呵呵一笑,“做点小买卖,养家糊口。”
军官也不再为难他们,一挥手对士兵们喊道:“没问题,放他们进城!”
商队便浩浩荡荡入了城,没有再遭任何盘查,进了撤城,刘敏望两边看了看,笑道:“我知道了,有钱能使鬼推磨,只要给塞钱,没有办不成的事情。”
李孚却摇了摇,淡淡笑道:“事情可没有那么简单,这里面道道多着呢!”
刘敏碰了个软钉子,脸一红,片刻他又忍不住问道:“李二叔能不能说一说!”
看在他一路叫自己二叔的份上,李孚便笑道:“首先是看大局,如果是战争期间,城门旁边都有军法官,你敢塞钱,肯定要倒霉,这个时候,守门军官就算想要也不敢要。”
“那平时呢?比如今天。”
“平时也要看情况,这里面其实有很多暗规则,比如说一般盘查应该是商队到城门口才进行盘查,你没发现,军官老远便走上来了吗?”
刘敏点点头,“我也正奇怪呢!难道这就是要钱的暗示吗?”
“这就是暗示,不过也有讲究,比如守城军官离城在二十步内,这表示可以给钱,但要象征性地盘查一下,做个交代,这就说明上面有命令了,但命令不严,可以糊弄。
如果军官超过二十步,这就说明平安无事,给钱走人,可如果军官根本不离开城门,就要小心了,这就表示上面有严令,要严格盘查来人行人,尤其五人以上,更要严查,这种情况如果货物有问题,最好不要入城豪门重生手记。”
一席话说得刘敏茅塞顿开,他连连点头,“听君一席话,胜读十年书,刘敏受教了。”
李孚见他一本正经行礼,不由心中暗暗好笑,事情哪有那么简单,这里面其实还必须要察言观色。
比如需要盘查的人太多,军官也会带兵到三十步外盘查,那时塞钱一样会倒霉,很多人情世故的东西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。
只是他现在不想费那么多口舌,他指着前面小巷口的一处房宅笑道:“那家旅舍的掌柜我认识,我们就在那里歇脚。”
很快众人来到旅舍,旅舍不算很大,也有些年头,重头门上的木头已经发白裂开,上面挂一块破旧的牌匾,依稀可以辨认出上面的字迹,好像是‘王记’二字。
若不是旁边挂着两盏发白的死气红灯笼,还真不知道这里是旅舍,看得出这里的店家也没有心思经营。
大群骡马挤满了院子,半晌才有一名伙计懒洋洋出来,打了一个哈欠,没精打采问道:“是来住店啊!”
“小子,你们掌柜还是芝麻眼吗?”
伙计顿时精神一振,连忙问道:“这位爷认识我家掌柜?”
“把他叫出来,就说老朋友来了!”
伙计跑了进去,片刻一名长得白白胖胖的中年男子出来,刘敏这才明白为什么叫他芝麻眼,实在是没见过这么小眼睛的人,简直比绿豆还小。
那男子见到李孚,先是一愣,随即欢喜得发狂一般,抱着李孚又叫又跳,激动得眼泪都流出来了,让所有人都为之唏嘘,好一幕动人的老友重逢场景。
李孚低声给掌柜说了两句,掌柜嘿嘿一笑,给了李孚肩窝一拳,“老毛病不改嘛!”
他随即让伙计们都出来,安排骡马,货物都搬进房间,又让厨娘安排晚饭。
众人各自去房间收拾了,李孚和刘敏住一座小院,只有两间屋子,两人各住一间,刘敏正要找李孚商量正事,这时,掌柜芝麻眼带着一名涂脂抹粉,打扮妖艳的年轻女子进来,长得颇有几分姿色。
门开了一条缝,李孚招了招手,笑眯眯地把女人叫进去,女人媚然一笑,扭着腰肢进屋去了,门随即关上。
刘敏不解,暗忖这女人或许也是李孚的亲戚,他只得先去问问弟兄们的饮食住宿。
忙碌了好一阵子,刘敏才回到小院,正好遇见李孚送那女人出来,女人手一摊,笑吟吟望着李孚,李孚放了一把钱在女人手上,她摇了摇头,李孚只得又抓了一把,女人这才收了钱,又给刘敏抛个媚眼,“小白脸不错,比这老黑炭强!”她嘻嘻一笑,风情万种地扭腰走了。
刘敏这才反应过来,这女人竟然是.....他顿时脸胀得通红,怒视李孚,“你竟然找娼女!”
李孚淡淡一笑,“老弟也喜欢她吗?若不嫌我用过了,我把她叫回来。”
“你浑蛋!”刘敏终于大骂起来,“我们是来办正事,而且还是最重要机密之事,你竟然还有心....我真不知该怎么说你了。”
这时,掌柜端着食盒走了进来,笑眯眯道:“公子别怪他,这是他的老毛病,做大事之前一定要找女人,事情越大,女人越多,晚上还会来一个。”
【在阅读模式下不能自动加载下一页,请<退出阅读模式>后点击下一页阅读。】